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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是怎样保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的?
GBS区块链真实我们主要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电子数据分布式存证领域GBS区块链真实,包括合同存证、邮件存证、文件存证、结构化数据存证等。
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GBS区块链真实,电子数据存证的使用频次和数据量都显著增长。不同类型电子证据的形成方式不同,但是普遍具有易消亡、易篡改、技术依赖性强等特点,与传统实物证据相比,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司法审查认定难度更大。
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在电子数据的生成、收集、传输、存储的全生命周期中,对电子数据进行安全防护、防止篡改、并进行数据操作的留痕,从而为相关机构审查提供有效手段。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电子证据的保全,将需要存证的电子数据以交易的形式记录下来,打上时间戳,记录在区块中,从而完成数据保全及存证的过程。在数据的存储过程中,多个参与方节点共同见证,共同维护一个分布式的账本,从而极大降低GBS区块链真实了数据丢失、被篡改、被攻击的可能性。区块链与电子数据存证的结合,可以降低电子数据存证成本,方便电子数据的取证及证据认定,提高司法存证领域的诉讼效率。
怎样才能判断一个区块链项目的真实性
这些问题其实你可以在游说社区问问,里面有大佬和大V可以在线答疑。在这里给你介绍一下山寨币、空气币和传销组织的区别。
山寨币
随着比特币被爆炒,带火了中国国产虚拟货币,它们在业内被统一称为“山寨币”,高达30余种,比如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红币、隐形金条、等。一些币种在面市后,交易价格波动幅度起伏,引来了不少投机客参与交易。寻找一款精品良心山寨币实属不易,国际市场口碑较好的山寨币有莱特币LTC、未来币NXT、无限币IFC、质数币XPM、美卡币MEC、分子币MOL、苹果币APCCOIN、阳光币ssc。这些币种挖掘质量高、交易市场上抗跌性能较强。
相对于虚拟货币的火热,其监管或处于空白状态,这也让业内对于行业的发展表示出担忧。对于参与的人来说,最大的风险就是没有人接盘。
从国产“山寨币”来看,真正通过挖矿赚币的人很少,大部分人都是进行交易投机:低价买入、高价卖出。
而如果没有了接盘者,“山寨币”就将很快崩盘。
2.空气币
进入2017年6月份,国内一批投机分子的空气币开始进入市场。这些公司的典型特征是,团队背景看着比较华丽,但是没有任何过往历史成绩,更谈不上在GitHub上查询项目代码进度,团队都是2017年才接触区块链。
他们甚至没有成立公司,主要靠包装一个区块链无所不能的好概念,来忽悠外行众筹投资。投机色彩特别明显。但是受益于市场红利,这些币都有5倍以上的升值。
不过仅仅几个月过后,这些泡沫浓厚的空气币,就漏出了诈骗的马脚,被媒体报道曝光,这些公司成为了监管治理的重灾区。
曾经有一位币圈朋友跟我说他们发币后的心情:现在这钱都是大风刮来的,随便花。
可想而知作为一个苦哈哈的创业者,我的心情该做何感想?
3.传销币
传销币无疑是空气币,但说起传销币,我们还是先来做个对比,比特币是开放源码的,而且有限量,一共2100万枚,每产生一个比特币都是透明的,不受任何操纵。
而“传销币”不开放源码,产生币的速度、数量都由企业或平台操纵,只要平台开发者愿意,“传销币”可以无限增发。
你可以把传销币理解为类似Q币的各种数字货币,压根儿没有用到任何区块链技术。只要腾讯愿意,它可以无限发放。因此其未来价值几乎为零。
同时也要警惕从事资金盘或传销行当的人入局区块链领域,用所谓“无Token不社群的鬼话”来圈小白入场。
最后还是希望各位擦亮眼睛,做一个具有风险辨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合格价值投资者,谨防庞氏骗局、自发性庞氏骗局和非法集资三大系统性风险发生。
区块链技术怎么运用到真实场景?
1.公有链和许可链有何不同?
人们通常将区块链分为公有链和私有链,但其实,用公有链和许可链的概念来区分更合适。
公共链所有人都可加入,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其本身也有一定的激励机制。这个激励机制建立在区块链的共识算法之上,采用比特币等做为记账单位。为了让激励更有效,通常又采取锚定法币等方式令记账单位有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就积累起了一定的公信力,在公有链上可以做存证、支付等业务。
许可链包括一般所说的私有链和联盟链。
用“专有链”来表述指称“私有链”更为恰当。专有链通常在一个大公司或大集团内部使用。在多对多的汇报体系及对账体系之中,管理成本很高,采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了信息共享和更有效的监督,就能大大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联盟链往往是几家企业联合构造的一个区块链,这些企业原本就有关联,或者是上下游甲乙方关系,或者是横向互联合作关系,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而采用了区块链技术。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联盟链和专有链的本质上是一样的,都需要参与者在技术上得到许可才能加入,其中各方也是受限的,因此叫许可链。因为在原本的经济活动中就有关联,所以不再需要区块链上的激励机制,在实际应用中也不一定产生代币。
2.信息公开的区块链之上如何保护隐私?
区块链的应用中,信息是透明的、共享的,那么隐私保护问题如何解决?如何处理监督制衡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
其实,区块链上信息的共享是有选择的共享,透明也是有限度的透明。并不是所有的数据都会写入区块链,只有那些需要监督和共享的数据才需写入。另外,对于已经写入区块链的数据,也并非全部透明,那些不透明的数据可能是需要得到授权才能看到。这些是通过加密手段可以实现的。
3.如何在数据高速增长的同时保证处理效率?
随着数据的增长,数据库越来越大,不但增加存储负担,随时处理效果也会受到影响,如何处理效率与数据增长之间的矛盾,是人们非常关心的问题。
而且由于区块链中有多方参与,所以有人可能会认为其处理数据的效率一定比中心化的网络要低。
其实这要视实际需求而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区块链是可以满足效率需求的。
影响处理效率的两大环节,一是验证机制,即验证每一个打包块的真实性;二是共识算法。此二环节耗时最多。
对于许可链来说,可以采取多种办法提高效率。例如在验证机制中不用POW算法,而用验证池的算法。哪些数据写入区块链、哪些数据是透明的、哪些是被监督的,都可以与实际情况结合来定。
4.区块链的真实应用需求。
在当下的各种讨论中,人们畅想了各种各样的区块链应用需求。但其中很多并不是真实的需求。
一个区块链应用需求是否是在真实的,很容易判断,就是看区块链的应用是否解决了实际问题——能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而不是为了应用区块链而应用区块链。
根据客户方面的反馈,在区块链的实际应用中,最看重的就是安全可控——共识算法、分级授权、联合签名只有在可控的前提下才能应用。再进一步的要求是能够高性能处理,包括对交易的处理效率以及对存储结构的读取效率。第三是私钥与隐私管理。既要透明监督,又要有隐私保护,这当然是必须的。第四是内置的简单合约。之所以是简单合约而非智能合约,也是出于可控性方面的考虑,智能化提高,可控性势必下降。最后,可扩展性,即支持多种类型的交易与存证、支持海量数据与大规模用户,为了更好的用户体验,也一定要有快捷开发与可视化工具,这对于区块链应用的普及是很关键的。
区块链技术能保证原始信息的真实性吗
理论上区块链技术是可以保证原始信息的真实性的。区块链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去中心化,记录在区块链上的信息是不可以进行篡改的,会被永远的记录在区块链之上。
截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的研究机构或个人声称可以改变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点。
分散内容发布平台DECENT就是利用了区块链的这个特点来保护用户的只是产权的。
区块链到底是不是传销区块链是变相传销吗
区块链是新技术并不是变相传销,只是由许多传销组织声称为“区块链”,实际上并未有任何技术,只是打着“区块链”的名头行传销之实罢了,国家已经多次发布公告打击此种传销行为。以下为新华网报道区块链传销:
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亦存在安全性风险,火爆背后有“别有用心”的夸大造势。只有去除华而不实,区块链才能回归真正的应用价值。
投资8万元,三个月后变80万元?深圳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在区块链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骗下,数千名投资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额高达3.07亿元。在区块链的“神秘面纱”下,不法分子借机动起了歪脑筋,区块链沦为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的“招牌”。
为何区块链屡屡被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歪用”?除了“不明就里”,区块链技术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来,随着监管力度加大,炒币风气的降温给区块链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如今区块链商业“应用”落地情况如何?《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当交易平台承诺的三个月“资金释放期”届满而工作人员却开始在QQ群“踢人”的时候,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唐海燕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学的介绍下,投资8万元买了一种名为“普银币”的虚拟货币。“对方说这个货币是当下最先进的区块链技术,有藏茶作为抵押物,还给我看了‘技术白皮书’,我也不懂区块链,就没仔细看。”
虽然对于区块链、虚拟货币都不了解,但高额的投资收益令唐海燕充满了期待。她告诉记者,发行“普银币”的公司会定期对该虚拟货币按1比10的比例进行拆分,这意味着,每次拆分就会使投资者手中“普银币”的价值扩大10倍。只要经过一次拆分,她投资的8万元,就相当于买到了价值80万元的“普银币”,在交易平台上卖出即可获得巨额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规则,刚购买的“普银币”不能马上交易,必须在平台上冻结三个月之后才能迎来“释放期”。然而,当三个月时间过去之后,唐海燕不仅没有等到翻倍的资产,冻结在平台上的8万元也无法用于交易了。
“其他投资者开始在QQ群里质疑这项投资的真实性,结果公司工作人员竟然把这些投资者一个一个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说。
事实也证明了唐海燕的直觉。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侦破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诈骗资金高达3.07亿元。在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正是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唐海燕是数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宣称,投资人可将“普银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上买卖,以此赚取差价
。实际上,其买卖价格的变动是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幕后操作,并一度将“普银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让投资者尝到一些甜头。当大量投资人进场之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银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最终导致投资人手中的“普银币”毫无价值。
2018年以来,打着区块链的旗号从事诈骗、传销,已经成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济南警方端掉了一个打着“西部开发”“国家扶贫”“原始股”“区块链”“电子商务”为幌子的传销团伙,抓获主要嫌疑人十余人,冻结涉案账户百余个,查获涉案资金3亿余元。
济南警方介绍,惠乐益电子商务公司以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为由,在网络上设计了假的虚拟盘,并发布所谓的“宝币”“贵币”等多种虚拟货币。
他们先是以赠送为幌子,向新加入的传销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每枚价格在几十元,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币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最后再通过所谓虚拟币“贬值”的周期波动进行“割韭菜”,周而复始,最终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当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获了一起打着区块链旗号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某出高薪组织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并操纵升值幅度;
同时在国内外多个城市召开推介会,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设置28级分管代理,仅仅18天,该团伙就共发展注册会员13000余人,目前已经查明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
腾讯安全联合实验室发布的《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称,近段时间以来,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区块链项目首次公开发行代币融资)项目层出不穷,其中隐藏了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盘、跑路或者失联,投资者往往投诉无门,损失难以追回。比如百川币、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等。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东、山东、上海等地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人知道区块链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里”,对于区块链的具体功能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用来“投资理财”“买卖货币”的,也有人认为是“和蒸汽机同等量级的重大发明”,一些创业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致富机会”。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人们对区块链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才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浑水摸鱼误导广大投资者。
其一,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截至去年底,国内ICO参与人数和交易总量已实现翻倍增长,大量数字货币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将更多普通百姓卷入高风险投资。
许多行业自媒体、名嘴大咖与发行方、数字交易所等结成利益同盟,为“空气币”项目站台背书、制造舆论。去年12月,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将ICO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采访中,不少人对本刊记者表示,代币的存在为区块链技术发展构建了一套权益机制,这套机制对激励区块链应用繁荣是不可或缺的。“过去5年的市场实践证明,没有权益机制的区块链应用,就像没有连上互联网的电脑、没有货币的市场经济,应用场景和发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资人说。
实际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代币仅仅是最早验证区块链技术的一种产品,两者之间并不能划等号,而且代币的存在已对区块链的发展产生显而易见的负面作用。
目前,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开始思考,区块链的发展是否一定要依靠发行代币来实现激励。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告诉本刊记者,所谓激励机制仅仅是项目方为自己发代币找的理论依据而已。
其二,区块链并非万能,安全性存在风险。区块链通常被认为可以实现三个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区块链上的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数据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过程可溯源,可实现责任精准追踪;第三,区块链内嵌的智能合约可以基于契约自动执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违约风险。业内普遍认为,区块链在金融、物流、贸易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事实上,区块链并非万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认为,根据其密码学的特性,在区块链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论上需要掌控超过51%的节点才能实现。当区块链中的节点足够多时,这种大众广泛参与的信任创设机制就难于篡改。
然而在现实中,数字货币交易所频频被攻击甚至失窃。2018年6月20日,韩国Bithumb交易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交易所遭受黑客攻击,被盗走价值350亿韩元、约合320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
被称为中国第一代“黑客”的季昕华说,区块链会不断面对攻击,数据上传到链的过程容易发生信息泄露。也有业内人士担心,量子计算的超强运算能力一旦实现,也将对区块链产生直接冲击。
其三,区块链火爆程度并不完全真实。数据显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过300家主要关注ICO项目的自媒体出现,成为一个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现象。
扩展资料: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区块链缘何成传销诈骗推手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币圈监管升级!五部委发风险提示:以区块链之名行金融诈骗之实
有相关法律认可区块链证据的真实性吗?
1月21日GBS区块链真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线办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区块链证据的效力、区块链证据审核规则、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审查、区块链证据补强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该规定共36条,明确指出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化材料和电子数据,经当事人举证质证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依法认定其内容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区块链证据的效力】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证,并经技术核验后一致的,推定该证据材料上链后未经篡改,人民法院可以确认该证据的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五条【区块链证据审核规则】当事人对区块链存证证据提出异议并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存证平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提供区块链存证服务的相关规定;
(二)当事人与存证平台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并利用技术手段不当干预取证、存证过程;
(三)存证平台的信息系统是否符合清洁性、安全性、可用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四)存证技术和过程是否符合《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关于系统环境、技术安全、加密方式、数据传输、信息验证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六条【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审查】当事人提出数据上链存证时已不具备真实性,并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或者说明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要求提供区块链存证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上链存证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说明上链存证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存储过程、第三方公证见证、关联印证数据等情况。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说明,该区块链存证证据也无法与其GBS区块链真实他证据相互印证的,人民法院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予确认。
第十七条【区块链证据补强认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区块链平台存证相关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区块链存证证据的真实性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核对。
易保全从2014年起就一直深耕区块链技术的底层研发与应用创新,并通过整合司法渠道,推出了保全链、君子签、微版权、仲证宝等应用场景。并凭借专业、合法、合规、安全的一站式服务,斩获了不少国家级荣誉。数字化浪潮下,数据安全或将成为核心竞争力,而在国家大力发展区块链的势头下,区块链存证保障数据安全将成为大势所趋。易保全区块链存证保全中心将在区块链存证、电子合同、互联网司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帮助更多企业及机构通过区块链存证有效保障数据安全,彻底颠覆传统模式,引领数字化办公全面升级。
关于GBS区块链真实和全球区块链研究中心gbc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标签: #GBS区块链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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